校外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告· 校外公告

关于加强近期返芜来芜人员管理的通告 (第6号)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2-02 点击量: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返芜来芜人员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疫情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例较多地区的人员,在疫情有效控制前,原则上不要返芜来芜;

(二)所有返芜来芜人员,都应向本人居住地社居委、村委会和所在单位,如实报告旅行史、接触史;

(三)对自疫情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例较多地区返芜来芜人员、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原则上都要进行规范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四)所有返芜来芜人员,在返芜来芜的14天内,提倡居家办公,尽量减少外出,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坚持每天两次测量体温,一旦体温超过37.3度或出现乏力、干咳等症状,立即拨打120,由专门的急救人员转运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检查;

(五)各进芜交通入口卫生检疫点登记返芜来芜人员信息,应包含目的地管理单元,每日即时传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转至目的地管理单元进行追踪管理,形成闭环。各社居委、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对返芜来芜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尤其是对疫情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例较多地区的返芜来芜人员,做到排查到位,管理到位,不漏一人。

 

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打印   关闭
上一篇:省委教育工委号召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防控疫情阻击战中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下一篇:安徽省高校师生心理应对手册